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人人健康》 > 2008年第15期
编号:11670575
兴奋剂 奥林匹克运动挥之不去的痛(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8月1日 《人人健康》 2008年第15期
兴奋剂 奥林匹克运动挥之不去的痛

     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资料显示,国际奥委会最早提出禁用药物名单是在1967年。在1968年初,由亚历山大·德梅罗德担任主席的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在第10届冬季奥运会开幕前,正式宣布了专为法国格勒诺布尔冬奥会兴奋剂检查制定的禁用药物名单。

    似乎就像是孪生兄弟,兴奋剂丑闻事件总是奥林匹克运动挥之不去的痛。为了保证公平竞赛和运动员成绩的可比性,北京奥运会将加大检测力度,兴奋剂检测数量将创历史之最。

    自从1967年国际奥委会提出禁用药物名单后,要想举办一届“干净”的奥运会并非易事。被萨马兰奇称为最成功的2000年悉尼奥运会同样被兴奋剂事件弄得很“头痛”。2004年雅典奥运会同样也被兴奋剂事件弄得“焦头烂额”。兴奋剂丑闻事件成了奥林匹克运动挥之不去的痛。

    什么叫做兴奋剂?

    兴奋剂在英语中称“Dope”,原义为“供赛马使用的一种鸦片麻醉混合剂”。由于运动员为提高成绩而最早服用的药物大多属于兴奋剂药物——刺激剂类,所以尽管后来被禁用的其他类型药物并不都具有兴奋性(如利尿剂),甚至有的还具有抑制性(如β-阻断剂),国际上对禁用药物仍习惯沿用兴奋剂的称谓。因此,如今通常所说的兴奋剂不再单指那些起兴奋作用的药物,而实际上是对禁用药物的统称。

    兴奋剂的分类

    1968年反兴奋剂运动刚开始时,国际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为四大类,随后逐渐增加,目前已经达到七大类。虽然在分类时的表述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按照这些物质的药理作用来分类的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78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