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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81702
重症医学指南(2006)2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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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成人严重感染与感染性休克血流动力学监测与支持指南(草案)......................................

    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诊断和治疗指南(2006)(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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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通气临床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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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危重患者营养支持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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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患者镇痛和镇静治疗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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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

    一、引言

    重症医学(critical care medicine,CCM)是研究危及生命的疾病状态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诊治方法的临床医学学科。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ICU应用先进的诊断、监护和治疗设备与技术,对病情进行连续、动态的定性和定量观察,并通过有效的干预措施,为重症患者提供规范的、高质量的生命支持,改善生存质量。重症患者的生命支持技术水平,直接反映医院的综合救治能力,体现医院整体医疗实力,是现代化医院的重要标志。重症医学的学科建设和ICU的组织与管理,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为促进我国重症医学的发展,规范我国医疗机构ICU的组织与管理,经过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反复酝酿、讨论,特制订《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随着我国重症医学的发展与进步,本会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适时做出修订。

    二、基本要求

    (一)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二)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三)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三、ICU的规模

    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从医疗运作角度考虑,每个ICU管理单元以8~12张床位为宜;床位使用率以65%~75%为宜,超过80%则表明ICU的床位数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应该扩大规模。

    四、ICU的人员配备

    (一)ICU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0.8~1:1以上。ICU日常工作中可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医师组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每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二)ICU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2.5~3:1以上。

    (三)ICU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

    五、ICU医护人员专业要求

    (一)ICU医师应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以满足对重症患者进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二)ICU医师应经过规范化的相关学科轮转培训。

    (三)ICU医师必须具备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掌握重要脏器和系统的相关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知识、ICU相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

    (四)ICU医师应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l)复苏;(2)休克;(3)呼吸功能衰竭;(4)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5)急性肾功能不全;(6)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7)严重肝功能障碍;(8)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9)急性凝血功能障碍;(10)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11)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12)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13)镇静与镇痛;(14)严重感染;(1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16)免疫功能紊乱。

    (五)ICU医师除一般临床监护和治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1)心肺复苏术;(2)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3)机械通气技术;(4)纤维支气管镜技术;(5)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6)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7)胸穿、心包穿刺术及胸腔闭式引流术;(8)电复律与心脏除颤术;(9)床旁临时心脏起搏技术;(10)持续血液净化技术;(11)疾病危重程度评估方法。ICU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或省级以上重症医学相关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的学习,不断加强知识更新。

    (六)ICU护士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熟练掌握重症护理基本理论和技能,经过专科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上岗。

    六、ICU的医疗管理

    (一)ICU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诊疗常规。除执行政府和医院临床医疗的各种制度外,应该制订以下符合ICU相关工作特征的制度,以保证ICU的工作质量:(l)医疗质量控制制度;(2)临床诊疗及医疗护理操作常规;(3)患者转入、转出ICU制度;(4)抗生素使用制度;(5)血液与血液制品使用制度;(6)抢救设备操作、管理制度;(7)特殊药品管理制度;(8)院内感染控制制度;(9)不良医疗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10)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11)医患沟通制度;(12)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二)ICU的患者由ICU医生负责管理。患者的相关专科情况,ICU医生应该与专科医生共同协商处理。

    (三)ICU的收治范围

    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ICU严密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死亡风险可能降低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ICU的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

    七、ICU病房建设标准

    (一)ICU应在特殊的地理位置,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考虑以下因素:接近主要服务对象病区、手术室、影像学科、化验室和血库等,在横向无法实现"接近"时,应该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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